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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开展“作风建设年”暨“弘扬八种风气,创学习型机关”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录入:maming  来源:Internet  时间:2007-11-7  【 字体: 】 〖 双击滚屏 〗

本院各内设机构:
  按照省、州检察院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部署及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弘扬八种风气,创学习型机关”主题教育活动的要求,现将本院《开展“作风建设年”暨“弘扬八种风气,创学习型机关”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切实抓好贯彻落实,推动两个活动深入开展,不断提高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


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年”暨“弘扬八种风气,创学习型机关”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的作风建设,打造学习型机关,根据省、州检察院关于开展以“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和执法作风”建设为主的作风建设年活动及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弘扬八种风气,创学习型机关”主题教育活动的意见和要求,本着实事求是,从实效出发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有关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弘扬正气为主线,以加强作风建设为目标,以创建学习型机关为载体,全面加强我院干警队伍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和执法作风建设,着力引导干警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增强能力,转变作风,抵制歪风邪气,弘扬新风正气,大力倡导八种良好风气,从根本上解决干警工作作风、学风、执法作风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解决制约司法公正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断提高干警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推动我院各项工作全面健康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建始”作出更大贡献。
  二、工作目标和学习要求
  在开展“作风建设年”暨“弘扬八种风气,创学习型机关”主题教育活动中,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提出的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要求,认真学习和领会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精神实质,切实加强和改进作风,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与坚定,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忠于职守,勤勉尽业,遵纪守法,廉洁从检,创造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检察形象。通过“作风建设年”活动,努力实现“六个明显增强”:1、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明显增强;2、牢固树立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勤奋学习、学以致用的作风明显增强;3、牢固树立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思想,脚踏实地、精益求精的工作责任感明显增强;4、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勤政为民、真抓实干,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密切联系群众,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明显增强;5、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抵御享乐主义、拜金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克己奉公、甘于奉献、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明显增强;6、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规范执法行为,严肃执法纪律,文明规范、廉洁执法意识明显增强。
  作风建设的基础在教育、在学习,在扎实有效的学习教育下,才可能有良好的作风。因此,在活动过程中,要加强理论学习,着眼于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要坚持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使广大干警在活动中积累知识,丰富经验,提高素质,增长才干,适应创新型社会的需要,进而改进广大干警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为了使理论学习真正落到实处,本院干警必须做到以下几个要求:
  一是要认真学习。院机关每个干警在活动中必须具备“三有”:有学习资料、有学习笔记、有学习心得体会文章。
  二是要突出学习重点。要重点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有关作风建设的论述,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讲话,俞正声书记在省纪委第十次全会上的讲话,并结合本职工作,学习政治理论、经济、科技、管理、法律法规、党纪党规及专业知识。
  三是要端正学习态度。学习是提高个人素质的前提,是搞好各项工作的基础,是适应创新型社会的需要。要注重培养读书和学习的兴趣,形成学习的内在动力,真正把学习当作一种修养、一种觉悟、一种境界、一种追求。
  四是要注重学习效果。读书学习,不能走马观花,要逐字逐句学、系统地学,真正领会精神实质。要起到积累知识,丰富经验的效果,提高对社会问题和复杂矛盾的把握、理解、认识能力,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提高能力、推动工作上出成果。
  三、方法步骤
  这次“作风建设年”、“弘扬八种风气,创学习型机关”主题教育活动整体进行,共分四个阶段。时间从3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
  (一)学习动员,统一思想阶段(3月1日至4月30日)
  根据省、州检察院的统一部署和县委、政府的安排,院党组专题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本院整体开展两个活动作出具体安排部署。3月中旬召开全院干警大会,由党组书记、检察长田崇忠同志作动员报告。利用周五的时间组织学习,把学理论、学文件、学典型三者有机结合,并贯穿活动始终。学习内容主要有: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等有关作风建设的论述;各级党委、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有关文件及部门有关制度和规定;先进典型。学习要采取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专家辅导讲解与组织讨论交流相结合,典型引路与报告相结合等方式。通过干警大会学习,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支部党员专题学习,以及知识竞赛、交流学习体会,进行理论测试及参观学习等多种形式巩固学习成果。
  在本阶段,各内设机构要有学习计划、有学习记录。全院干警要制定个人学习计划,明确学习目的,找准学习方向,理清学习思路。学习要做到“五个一”:每天自学一小时,每月阅读一本好书,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题辅导或讨论,集中教育活动中必须写一篇体会文章或撰写一篇调研文章,每年向院党组提一条合理化建议。通过认真学习,大力宣传典型,以典型引路,推动工作,带动全局,使整个活动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
  (二)深入学习,查摆问题阶段(5月1日至7月31日)
  在第一阶段的基础上,要向广度和深度推进,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整合学习资源,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方法,开展学习竞赛,确保学习效果。
  1、“作风建设年”活动在此阶段主要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
  (1)广泛征求意见。5月下旬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有关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进一步明确在活动中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同时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支持,重大活动及时请示汇报。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作用,听取人民监督员的监督意见,使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贯穿活动的全过程。
  (2)认真查摆问题。6月中旬至7月上旬分别召开一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以支部为单位的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做到“六查六看”:查思想作风,看是否存在安于现状、因循守旧、不思进取、求稳怕乱,精神状态不佳,工作标准不高等问题;查学风,看是否存在不注重钻研理论,不注重调查研究,学习敷衍了事、浅尝辄止、照本宣科、本本主义、脱离实际的问题;查工作作风,看是否存在做表面文章,搞形式主义,空喊口号,频换思路,追名逐利,哗众取宠,投机取巧,好大喜功,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问题;查领导作风,看是否存在官僚主义、特权思想、群众观念淡化、宗旨意识淡溥、敷衍塞责、阳奉阴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明哲保身、患得患失、我行我素、独断专行、好人主义、软弱涣散等问题;查生活作风,看是否存在贪图享受、奢侈浪费、讲排场、比阔气、思想空虚、精神萎靡、追求低级趣味、生活作风不检点等问题;查执法作风,是否存在耍特权、抖威风、逞霸道,对群众冷硬横推,越权办案、压案不查、瞒案不报、执法随意性大,利益驱动、办案为钱、为钱办案甚至以案谋私、贪赃枉法等问题。
  在查摆问题的过程中,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干警之间,班子成员与干警之间要广泛开展谈心活动,要通过个人查、大家帮、组织评等方式,找准存在的问题。
  (三)认真整改,建章立制阶段(8月1日至10月31日)
  对查出来的问题,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整改。整改要抓住关键,明确整改内容,是哪个部门的问题,其部门要拿出整改计划,拟定责任人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是个人的问题,个人要制定整改计划并报纪检组。整改中要突出重点,特别要把作风漂浮、宗旨意识不强、群众观念淡泊、执法不公不廉等问题作为整改重点,坚持从人民群众满意的地方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狠刹损害群众利益、损害检察形象的歪风,切实转变作风,有力促进各项工作开展。
  对本阶段新查摆出来的问题,由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整理,并向院党组专题汇报,院党组认真研究后要制定、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在整改过程中,院里将成立由人民监督员参加的检查小组,对本院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本院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的整改情况进行明查暗访,促使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四)总结经验,巩固提高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
  1、总结创建教育活动的经验,表彰学习型处局科室队,学习型个人等先进典型。在此基础上,健全和完善“弘扬八种风气,创建学习型机关”的长效机制。
  2、对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认真进行自查、自评、自测,既要客观地总结经验,又要实事求是地评价工作不足,切实增强实效。干警要写出开展活动的个人总结。院党组在做好自查、自评、检查验收的同时,要及时发现、认真培植,并向上逐级推荐学习、作风建设等各个方面的先进典型,以弘扬我院新风正气,树立好的典范。在检查验收的同时,院党组及活动领导小组要从制度上巩固整改成果,加强规范化建设,尽快制定和完善相应的行为规范、工作规范和执法规范,并逐步形成一套便利、管用、有约束力的长效管理机制,真正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有效防范不正之风的滋生和蔓延。
  四、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今年的“作风建设年”暨“弘扬八种风气,创学习型机关”主题教育活动是我院当前的一项主要政治任务,属“一把手”工程。我院成立了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在党组领导下,负责对活动具体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2、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对活动作出明确的安排部署,提出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指导、督促、检查,确保每一个阶段、每个环节的工作质量。院领导、中层领导要带头学习,带头查找问题,带头制定措施,带头解决作风建设上存在的突出问题,率先改进作风。同时,要高标准、高要求,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真正推动整个机关的作风建设。
  3、联系实际,抓好五个结合
  要把开展活动与其他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一是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结合起来,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正气,转变作风。
  二是同“三项治理”成果结合起来,真正解决办案中存在的思想问题,执法作风问题。
  三是同开展“创”、“争”、“当”活动结合起来,切实加强机关文明建设和党建工作,全面加强机关建设和队伍建设。
  四是同内部执法办案活动和监督结合起来,认真落实“一案三卡”制度,不断加大对执法办案活动监督制约。
  五是同其他各项日常工作结合起来,把活动成效体现到具体工作中。
  4、加强督促,务求实效
  开展“作风建设年”暨“弘扬八种风气,创学习型机关”主题教育活动,不能走过场,搞形式,一定要务求实效。院活动领导小组将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活动的督查指导,活动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向院党组反馈信息,以纠正存在的问题,推广典型经验,确保活动正常深入推进。本院各部门开展活动成果将纳入全年目标考核范围,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本院各内设机构要根据各自工作实际制定学习、活动计划,认真开展好活动,活动中随时将有关情况报告给领导小组。在每阶段结束后的一周内向领导小组上报小结,整个活动总结于2007年11月20日上报领导小组。

建始县人民检察院“作风建设年”暨“弘扬八种风气,创学习型机关”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田崇忠  党组书记、检察长 
副组长:杨建亚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田从祥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李美福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李在云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何 嵘  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陈朝南  党组成员、反贪局局长
成 员:本院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
教育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龙昌福任办公室主任,唐吉恩、金明道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教育活动中的日常事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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