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建始县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的官店镇雷家村2组村民雷昌朋杀妻案,9月9日县法院作出判决,犯罪嫌疑人雷昌朋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据悉,现年61岁的雷昌朋因怀疑其妻与他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多次与之发生争执。2008年4月13日晚,被告人雷昌朋见其妻熟睡于卧室内,遂产生将其杀死的歹念。当日22时许,被告人雷昌朋持一剁猪草刀向其妻颈部砍击,其妻惊醒后挣扎于地。雷昌朋又持刀砍击其头、面部。其妻奋力反抗,并善言相劝,被告人雷昌朋遂停止刀砍,其妻趁机逃离。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头部、面部及颈部共6处受创,累计创长达33.6cm。其损伤程度为轻伤。
在庭审过程当中,犯罪嫌疑人雷昌朋认罪态度良好,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且深刻认识到自己的一时冲动对他人和自己造成的伤害,表示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