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何 嵘 曾德斌 ) 8月8日下午,离举世瞩目的奥运盛会开幕还有几小时,我院四楼会议室内,座无虚席,气氛浓烈。县人大领导、院党组成员及中层干部共22人,以学习贯彻《监督法》和省《实施办法》这一特殊方式,向奥运献礼,为奥运祝福。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我院还特邀了县人大胡能章副主任给大家作了专题辅导讲座,胡副主任从《监督法》的立法背景、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重点问题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而精彩的讲解。深受大家欢迎。 据悉,《监督法》的制定可谓十年磨一剑。2006年8月27日,监督法在制定工作历时20年后终获通过。监督法在规范各级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的监督与被监督关系方面,作了许多制度性的创新。人大常委会对检察机关的监督更加系统化、程序化、规范化和经常化。对我们检察机关的监督形式主要表现在以下五大方面:听取和审议检察机关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询问和质询以及人事监督等。 与会人员纷纷表示:正确行使检察权,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决不偏离法制轨道,真正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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