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建始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犯罪对建始县建设局局长孙某某进行立案侦查。此案是州院运用检察工作一体化办案机制办理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成功范例。 经查:2005年10月,时任建始县建设局局长的孙某某在办理出租车经营权转让过程中大权独揽、暗箱操作,在对资信等情况未作深入调查了解的情况下,同意将出租车经营权转让给兴华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之后又监管不力,导致兴华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245万元的价格将出租车经营经权倒卖给胡某某、邓某某等人违法注册的昕昕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昕昕公司在经营过程中违法违规一次性收取司机的高额费用,转嫁投资风险,严重侵害广大出租汽车司机的合法权益。胡某某、邓某某因涉嫌非法经营和虚报注册资本犯罪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06年4月,省相关部门联合检查组对出租车经营权出让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就出租车经营权转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书面的整改意见,孙某某对存在的问题没有进行认真整改,而是写出虚假整改报告欺上瞒下,致使昕昕公司继续各种违法行为。同时,由于孙某某在出租车经营权转让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00余万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
|